旗山警攔查不開燈騎士 一查竟酒駕又是通緝犯
▼劉姓通緝犯酒駕被警查獲。(圖/旗山分局)
【記者廖銘瑞/旗山報導】 高雄市旗山區一名31歲劉姓男子,前15日晚間騎機車外出時,不但沒開車燈還騎車搖搖晃晃,在路上遇到巡邏員警,警方盤查後發現劉男因傷害案遭通緝,至今已近2年,而且實施酒測後,數值達到0.20毫克,當場開單扣車並將劉男逮捕歸案,劉姓通緝犯回到派出所時竟當場哽咽表示,「我總算可以結婚了」,現場員警見狀都感到十分納悶,原來他因為遭通緝一直不敢與女友結婚,躲了快2年才被抓到,這次意外被警方查獲,也讓他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頭。
旗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員警15日晚間巡邏經過延平一路、永福街口時,見一台機車雙載,沒開車燈還搖搖晃晃,於是將騎士攔下盤查,沒想到一查發現劉姓騎士早就被通緝近2年,而且劉男不但遭通緝,警方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竟達到0.20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意外的是劉男聽到自己酒駕又遭通緝,不但沒有要逃跑的意思,反而十分配合警方。
原來劉男因傷害案遭法院發佈通緝近2年,期間過著躲躲藏藏、提心吊膽的日子,始終不願面對司法,1年前他與現任女友相識交往進而同居,有了想結婚的念頭,但卻因為通緝犯身分無法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劉男落網後坦言,自己感到如釋重負,一方面慶幸自己再也不用躲避警察,另一方面總算可以光明正大地與女友結婚,而警方也告誡他趁著此次機會,好好面對司法重新做人,詢後將他依傷害通緝案,解送地檢署歸案。
旗山分局呼籲,飲酒後應善用大眾運輸工具、搭乘計程車或代駕服務,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以免造成自己或他人傷亡,警方將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針對易肇事地點、時段、路段加強執行設置路檢點攔檢,更搭配機動巡邏警網攔查以杜絕酒駕,保護用路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