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交通安全月「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枋警今起加強路口安全大執法
▼枋警今起加強路口安全大執法。(圖/枋寮分局)
【記者范家豪/枋寮報導】 交通部將10月列為交通安全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於10/1起展開「路口大執法」,將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5大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呼籲駕駛人應禮讓行人,行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友善的行車秩序。
根據交通部統計,108年全國行人死亡人數為458人,109年為432人,行人死亡人數近6成發生在路口,且近年路口死傷仍居高不下,為降低路口事故,首重車輛行經路口速度減慢,並推動停讓文化,包括車與車間之停讓、車與人間之停讓。有鑑於駕駛人的停讓文化仍未完全到位,因此交通部推動今年「交通安全月」活動,主軸仍聚焦在路口,以「路口安全」為主題,並呼籲駕駛人及行人「路口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為宣導倡議口號。因此為讓民眾建立良好的用路習慣,因此實施這次交通大執法。
今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枋寮分局以路口安全為目標,除對年輕機車族群、高齡者宣導交安觀念外,並同步執行「路口大執法」,針對易肇事路段與路口,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等項目強力執法,落實車要停讓行人及加強維護高齡長者穿越道路安全之護老專案,希望維護路口平安順暢。
枋寮分局長簡彥匡表示,駕駛人及行人應遵守「路權」觀念,並謹記「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口訣,汽機車接近路口時應減慢速度,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路也須先停下,在安全的地方等候,確認四方來車再通過馬路,使用路人真正能專心過馬路,更重要的是能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全,建立友善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