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

我佛慈悲淨天地 減租安有真公理

▼「淨土壇」』旁邊就是數百坪的庭園,又有許多水池,也靠近山區。(圖/李重德提供)

【李重德/專欄報導2021/04/27】 昨天,是重德在高雄市鳥松區「圓照寺」為去世的家人報名參加的為期七天的水陸法會的第一天,因此重德特別於傍晚趕到「圓照寺」去參加法會並向去世家人的牌位禮拜。並特別在本會群組中發出此一行程信息。

2021/4/26 18:36-22;50重德在高雄市中小企業協會群組貼文如下:『我在圓照寺參加水陸法會,有上百人,他們都坐著,只有我站著。』『因為他們吟唱的梵語歌曲與佛經,我一句都聽不懂,因此不敢混在其中,就躲在石像後聽聞。』

『圓照寺今天的水陸法會剛剛9點40分才結束,由於法會期間重德就佇立在面對「淨土壇」(法會的主壇)的佛像左後方,算是縱軸線,因此感受到震撼力較大,直覺上這不是聲波,而是一種磁場的變化,難以形容。』

『我曾四處走動一下,看到「淨土壇」旁邊的各牌位前供桌擺上許多宴席菜,但是很奇怪的是全場沒看到一隻蒼蠅、蚊子、螞蟻或是任何小蟲,由於「淨土壇」』旁邊就是數百坪的庭園,又有許多水池,也靠近山區,這種殊勝的情境讓重德很是驚訝,尊師印光大師曾說:「念佛處蚊蟲不入」,今天重德果然見識到了。』

今天,重德寫了一封「法令解釋異議函」給某鄉公所,這是重德昨天向該鄉公所表示要收回耕地自耕時,遭遇到該鄉公所故意曲解法令來阻擾之後所寫的異議函,該函長達五頁,舉出許多該鄉公所枉法行政的部分,並要求該鄉公所將該函轉請行政院釋示。

重德不知道該鄉公所接信後會有怎樣的反應,但是重德已經把定主意要把這件事情透過民意代表而去質詢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故重德今天特別在本會群組中向會友報告此事。

2021/4/27 17:08重德在高雄市中小企業協會群組貼文如下:『重德 在依據《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租約屆期收回耕地自耕的申請作業中,遇到官方(鄉公所)的違法阻擾,因為我的佃農是當地的大樁腳。

重德追問其法源時,鄉公所大多答覆說這是他們內部的審核規則(《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但是重德查閱《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發現並無他們所說的規定,鄉公所又說這是他們對法令的擴大解釋。

例如其中關鍵的一項條件「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不得收回耕地自耕,他們就自行擴大解釋為「出租人同一戶口的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

因此重德在今天寄給鄉公所的法令解釋異議函中說:「我國並無實施「家庭共產主義」,同一戶口的眾人並非都必須將其各自的收入拿出來供全戶之共用。因此貴所要以出租人申請收回耕地自耕時必須提出全戶口所有人的收入報稅清單資料,不僅於法無據,且亦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有所牴觸。」

鄉公所還要我們出租人八人(土地共有者)一起申請並且都要證明自己所有收益不足維持一家生活所需,並且還要與佃農比一比誰比較窮苦,這也是該鄉公所之自我擴大解釋。

重德在今天寄給鄉公所的法令解釋異議函中說:「若由所有出租人共同提出收回自耕之申請,則此所有出租人則為一團體,團體如何能有自耕能力呢?又如何能證明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呢?因此《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所謂的出租人收回耕地自耕應該是指耕地租約期滿時向  貴所提出要收回耕地自耕的那一位出租人,而不是全部出租人。」

其實,行政院在101年11月22日就通過「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是在選票考量下始終沒送交立法院審議。

因此,目前《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最後一次修正是在民國91 年05月15日,距今已近20年,根本與社會脫節,造成出租地主與佃農之間為土地的使用權而發生的一場長達70年的比看誰能更窮,誰能活得更長久的競賽,也因此不只讓土地不能發揮最大效益,同時也困住了許多農村子弟為了保住三七五減租條例對佃農享有的幾乎永佃權的優惠,而不能到都市發展的窘境。

總之,重德 決心用自己的一個小案件來挑戰不合時宜的法律與讓人不敢領教的官僚主義。』 昨今這兩樁事情讓 重德 感觸很深,因此特併為一文,並題以『我佛慈悲淨天地,減租安有真公理』為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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