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犯罪刻不容緩 苓雅警2小時內迅速緝獲搶嫌
▼陳嫌因搶奪案遭警逮捕。(圖/苓雅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8月18日11時50分許被害人胡OO於高市苓雅區林森二路上某餐飲店用餐時,將其隨身包放置於緊鄰椅子上,遭一名男性犯嫌趁胡女不注意時,將胡女隨身包包(內有新臺幣約1,000元及手機1支等財物)徒手搶奪後騎乘機車逃逸。
案經胡女向苓雅分局民權所報案,分局偵查隊及民權所遂組成專案小組,循線於左營區查出作案機車及犯嫌身分;分局專案小組會同左營分局,迅速於當日13時30分許,持高雄地檢署核發之拘票,在高雄市左營區重安路某住宅逮捕陳嫌到案,並當場起獲胡女遭搶走之新台幣1,000元等証物。
全案經偵訊製作筆錄後,依刑法搶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陳嫌並已於當日22時30分,遭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