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藝」不鬆懈 新北原民產業振興補助受理至7/30止
【記者 陳瑞英 新北報導】
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新北市政府為促進及照顧原住民族產業發展,持續推出「110年新北市原住民族產業振興補助計畫」,針對兼具文化及經濟發展潛力的原民產業、原民文化相關產業工作者、事業體及原住民合作社等,提供產業振興最高補助5萬元,一同陪伴族人度過這波疫情風暴。本補助計畫自6月3日公告受理至今已有16件申請,受理時間至7月30日截止,歡迎族人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新北原民局羅美菁局長表示,族人在防疫期間不得不減少進出貨、縮短營業時間甚至暫時停業,不僅高度配合及支持市政府防疫措施,更展現高度自律精神,為扶持及陪伴大家在疫情時期的共體時艱,原民局運用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推出產業振興補助計畫,除提供新北市原民事業體及合作社補助房租或機具設備等費用,以降低營運衝擊,更期待疫情過後能增加產業復甦力道。羅局長期望產業兼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及商業能量,提升原住民族產業進軍市場的競爭力,進而帶動新北市原住民族產業發展,讓原住民產業不因疫情影響、持續精實發展。
太巴塱天藝工作坊負責人王富妤表示,去年獲得新北市原住民族產業振興補助後,將基本機具設備購置完畢,她很感謝新北原民局的幫助,讓太巴塱天藝工作坊可請工匠師製作並採購木鼓、竹鼓等阿美族傳統樂器,讓工作坊所屬的舞團呈現最傳統、最「原」味的阿美族傳統樂舞。更受邀在宜蘭縣舉辦110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閉幕典禮中演出,以新製木鼓、竹鼓伴奏,展現最原汁原味的阿美族傳統樂舞,精彩表演令在場觀眾驚豔不已。
新北原民局表示,申請資格條件為原住民族事業體的公司行號或工作室設在新北市,且成立至少1年以上持續營運中,並取得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合作社社址設在新北市,經合作社法第9條第1項規定成立登記,且成立1年以上及持續營運中,近一年度依合作社事業獎勵規則考核成績乙等(含)以上者,並同時取得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及定時召開理、監事會議等,詳情請到『新北原民局』官網(https://is.gd/Wk2rSf)、『新北新原鄉新北原民局』FB專頁(https://is.gd/77l5Ov)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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