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4

雨害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公告 請縣內種植紅豆農民於期限內申請

▼受理期間自110年12月22日(三)至12月31日(五)止。(圖/屏東縣政府)

雨害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公告 請縣內種植紅豆農民於期限內申請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10月上旬雨害及氣候因素,造成各鄉鎮紅豆發生「未結莢」、「結莢過少」、「小欉」等情況,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12月21日農輔字第1100024694號公告本縣為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本次公告品項為「紅豆」救助金額為新台幣2萬4千元/每公頃,受理期間自110年12月22日(三)至12月31日(五)止,例假日公所亦照常受理。

農業處鄭永裕處長呼籲,凡受災作物復耕或刈除前務必拍照存證或先請公所人員到場勘查,以避免日後災損救助時因苦無災損現況導致救助的權益受損,也請各鄉鎮公所人員全力配合農民紀錄地段號及現況照片,協助農民辦理相關救助作業,亦請農民注意應依公告申請期限覈實向公所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