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榮民死亡宣告42年 榮服處協助重返人生頤養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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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榮服處輔導員與榮欣志工關懷吳先生身體狀況。(圖/屏東榮服處)

榮民死亡宣告42年 榮服處協助重返人生頤養天年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設籍金門縣的榮民吳先生,民國40年3月8日出生,61年憲兵上士退伍後,因與家人失去聯繫,音訊全無行蹤不明,99年被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判決宣告於68年7月1日死亡,身分也從此被戶政單位依法除戶登記死亡。吳先生以不明身分長期由臺北市政府安置於屏東縣康乃馨護理之家,後經臺南市警察局麻豆分局查明身分,109年7月起改由金門縣政府負責公費收容安置,案經金門地方法院於110年2月確定撤銷死亡宣告,重返正常人生。

吳先生現年71歲,是金門縣低收入戶,具有重度身心障礙,父母雙亡單身無子嗣,雖然還有一位72歲的大姊居住在金門,因為需要照顧身心障礙的弟妹,實在無多餘的心力可以照顧吳先生,考量吳先生也是榮民,為了能確實解決服務與照顧問題,金門縣政府於110年4月函請屏東縣榮民服務處協助安置就養及相關服務。

▲屏東縣榮服處護送吳先生入住高雄榮總屏東分院松柏園。(圖/屏東榮服處)

屏東縣榮服處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責由責任區輔導員施啟東負責協處。在尊重家屬的意願下,從協助取得戶籍開始,逐一克服困難完成補發國民身分證、榮民證與重新鑑定換發身心障礙證明等個人社會安全證件後,再依照吳先生的現況與處境,申請安置就養及入住具有專業護理療養環境的高雄榮總屏東分院松柏園,同時每個月也可以領取就養金1萬4,558元,來維持他自己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

林志強處長表示,榮服處是退除役官兵與眷屬的依靠與後盾,在秉持著「我們不照顧榮民眷,誰來照顧他們」的工作理念,積極做好服務與照顧,是榮服處責任與義務;未來除持續關注吳先生的生活情況外,也衷心的祝福他,經由輔導會所屬的服務與醫療機構全方位的協助下,在失而復得的後半人生,頤養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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