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

全國交通安全月上路  屏警推廣路口停讓文化

▼交通安全月、屏警推廣路口停讓文化。(圖/屏縣府警察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統計屏東縣今年1至9月交通事故(A1+A2)為1萬多件,其中發生在路口的比率約占53%,路口事故肇因多為「未依規定讓車(人)」,顯示用路人停讓觀念不清楚,又路口為行人通行最多之處,因此造成的死傷尤為嚴重,推動路口停讓文化之重要性不言可喻。

▲交通安全月、屏警推廣路口停讓文化。(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縣府警察局為有效降低路口肇事件數,配合交通部於110年10月1日起推行為期1個月的「交通安全月」,聚焦路口安全,為建立用路人「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觀念,該局預定於110年10月13日辦理路口安全宣導活動,藉由帶領學生及長輩過馬路,提升行經路口時應停看聽之認知,並且安排大型車實境體驗,讓學生與長輩了解大型車內輪差及視野死角,避免於路口停等或站立危險位置,希藉由交通宣導教育加強用路人交通安全觀念。

▲交通安全月、屏警推廣路口停讓文化。(圖/屏縣府警察局)

縣警局亦強化重要路口執法能量,持續於屏東縣各易肇事路口編排交通大執法勤務,針對重大違規「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加強取締,加強駕駛人「路口慢看停」的停讓觀念,同時本縣部分路口行人號誌「小綠人」也有牽手或求婚圖樣等活潑版本,以吸引用路人遵守號誌,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安全月、屏警推廣路口停讓文化。(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縣府警察局長劉印宮表示,為推動路口安全,建立交通安全友善環境,道路安全需要你我一起守護;再次呼籲駕駛人接近無號誌路口時務必減速(慢),左右查看(看),禮讓行人(停);行人穿越道路前先停在安全處等候(停),左右觀察注意車輛(看),隨時聆聽周遭車輛轉向(聽),減少路口事故發生,促進交通安全。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