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隨意丟棄死豬 豬場管理要強化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裁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圖/屏東縣政府)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23日接獲海巡署鹽埔安檢所通報,在東港華僑市場乘船處附近海水中發現一隻黑色豬屍,動防所防疫人員隨即前往現場處置,初步觀察豬死亡約1-2天內,皮膚並無出血等徵狀,初步排除非洲豬瘟感染。
動防所防疫人員現場採集檢體將送往家衛所檢驗,並對周邊環境全面消毒,且將豬屍做焚燒、掩埋處置以防病原擴散。在檢測報告出爐前,防疫所會針對鄰近養豬場加強宣導訪視工作,請養豬農戶做好斃死畜之管理,降低病原散播的風險,並做好自家防疫以防病原入侵,也請民眾不要太過驚慌。
農業處長鄭永裕再次呼籲,隨意丟棄動物屍體不僅容易造成病媒孳生、疾病傳播,對環境衛生問題及民眾生活也會間接受影響,害人且害己。為防範非洲豬瘟、口蹄疫等重要豬隻疾病入侵豬場,養豬業者務必做好自家豬場自衛防疫及衛生管理工作,動物因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法通報;死廢畜應依規定處理,絕對不可任意丟棄,因而造成疫情散播,違反規定者除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裁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且撲殺動物所產生之損失政府也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