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人士冒用本報名義於社群網站上刊載 「清冠一號」中藥行有販售釋疑
▼遭冒用之不法廣告圖片(圖/網路、臉書)
【屏東時報 /澄清報導】 近來有不明人士以 「 屏東時報電子報 」 LOGO (商標) 名義,在其個人臉書張貼關於一則『抗疫中藥「清冠一號」已獲衛福部僅及授權,最快本週有藥可用-屏東時報電子報…及各中藥行均有販售等不實消息報導。
屏東縣中醫師公會理事長陳啟禎轉傳訊息:「上面有貴報的標誌其上的貼文寫著「清冠1號」可以到中醫診所請醫師開立而且使用健保申報。這是一則不正確的報導,因為「清冠1號」目前並無法健保申報!
此外,更於社群網站中留下本報社的電話,近來時常都有民眾打電話來詢問是否有販售 「清冠一號」,由於每次接獲電話還要向對方解釋半天,實在是不堪其擾。
殊不知該部正確之訊息已觸犯「藥事法」、「商標法」、假訊息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刑責,本假冒案已由本報權責人員於今(21)日報檢警偵辦,呼請發布此消息的人士如見報請將貼文下架,在此也請其他民眾勿轉發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