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進行陳抗 仍應遵守防疫各項規定
▼議員蔣月惠帶領當地里長及居民共8名,在場以拉白布條及喊口號方式表達訴求。(圖/屏東分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有關110年6月15日09時30分屏東縣議會議員蔣月惠於屏東市復興南路一段505巷陳情抗議之事,屏東警分局於收到相關訊息後,即告知蔣議員於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各項集會皆不得舉行,及社交聚會不得聚集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且須保持社交距離等各項防疫規定。
陳抗現場由議員蔣月惠帶領當地里長及居民共8名,在場以拉白布條及喊口號方式表達訴求,屏東警分局於現場執行安全維護並告誡立即結束集會,過程約3分鐘隨即結束,全程並無違反各項防疫規定。
屏東警分局呼籲,COVID-19疫情期間全國強化三級警戒仍持續,各項集會遊行皆不得舉行,亦不得違反防疫各項措施,如社交聚會不得聚集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外出須配戴口罩等,以維你我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