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呼籲漁民遵守6月鯖鰺漁業禁漁期 共同維護鯖鰺漁業資源永續經營
▼漁業署呼籲鯖鰺漁船業者共同遵守禁漁期規定,以維護鯖鰺資源得以產業永續經營。(圖/漁業署)
【記者李舜田/高雄報導】 為鯖鰺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2年發布「鯖鰺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扒網或圍網漁具捕撈花腹鯖、白腹鯖及真鰺為主要漁獲物之鯖鰺漁船,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於鯖鰺魚類成長期間,禁止該等漁船於北緯24度以北海域從事鯖鰺漁業作業,漁業署呼籲鯖鰺漁船業者共同遵守禁漁期規定,以維護鯖鰺資源得以產業永續經營。
漁業署說明,鯖魚為我國東北部海域重要漁獲物種,每年漁獲量占沿近海總漁獲量近6成,以扒網、圍網為主要作業漁法,為確保鯖魚資源永續,該署於102年訂定前開辦法,限制漁船作業艘數、訂定作業禁漁期及禁漁區等規定,並與產、官、學界組成鯖鰺漁業管理諮詢小組,建立共管機制,以期永續經營鯖鰺漁業。依據該署委託專家學者長期對鯖鰺資源調查結果顯示,自推動禁漁期後,漁獲平均體長及最大體長近年已呈正成長增加趨勢,以花腹鯖為例,102年漁獲平均體長為29.5公分,至109年提升至30.2公分,而最大體長由40.9公分提升至43.8公分,整體鯖鰺資源穩定正向發展,漁獲量維持每年約6萬至7萬噸,交易平均價格維持每公斤約31元至35元,顯示政府實施禁漁期及漁民共同落實配合下,對於鯖鰺資源之成長與繁衍,具有顯著恢復成效。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為使漁業資源保育、生產者付出和消費者採購行為之間產生正向相互支持的連結,自108年起推動「海洋之心」生態標章,並於109年頒發首批金級「海洋之心生態標章」予「南方澳鯖魚扒網友善船隊」及「澳底鯖魚扒網友善船隊」,給予漁民朋友最大的肯定,也代表鯖鰺漁業管理穩健朝向永續利用目標邁進,此外,相關產品已進入量販市場通路,進一步提升產業價值,凝聚國人對永續海鮮共識。
漁業署呼籲,6月份鯖鰺漁業禁漁期即將到來,為使鯖鰺漁業資源得以永續經營利用,請漁民朋友共同持續落實遵守禁漁期規定,齊心維護海洋漁業產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