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富船公司執行長遭傷害案 警方受理偵辦
▼東港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黃文杰說明。(圖/東港分局)
【記者何勁陞/東港報導】 東港分局東濱派出所於6日10時36分許接獲110報案,稱在東琉碼頭泰富船公司乘船處有人遭毆打請求警方協助,經所長蘇俊德、巡佐吳宏仁及警員林明暉立即到場查處,員警在現場並未見暴力或不法。
經查泰富船公司陳執行長,當時為東琉碼頭各船公司代表與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副處長倪等員在現地會勘,就船支停泊位置討論,陳執行長向警方表示因過程中與林前議長一言不合,遭林前議長動手捶打胸口一下,後經陳執行長驗傷後前往東港分局東濱派出所報案製作筆錄,惟陳執行長表示尚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法受理並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警方呼籲民眾要理性處理問題,切勿藉端滋生,用暴力手段解決紛爭,進而挑戰公權力,警方絕對嚴正執法,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