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某醫院醫事人員未佩戴口罩執行職務 衛生局依法開出高雄市首件罰單

▼出入本市醫療機構務必佩戴口罩宣導照片。(圖/衛生局)

某醫院醫事人員未佩戴口罩執行職務 衛生局依法開出高雄市首件罰單

【記者鍾尚軒/高雄報導】 武漢肺炎國際疫情嚴峻,醫療院所提升並落實防疫工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高雄市政府公告自109年9月24日起進入醫療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以及大眾運輸(捷運、輕軌、公車、客運、渡輪、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車廂內及大眾運輸場站)內務必全程佩戴口罩。然109年11月2日衛生局查獲高市某醫院醫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未依公告正確佩戴口罩,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並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進入醫療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以及大眾運輸內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圖/衛生局)

衛生局呼籲市民目前國際疫情仍處嚴峻,為了讓民眾提高自我防護警覺,請市民共同配合政府防疫措施,進入前述場域務必正確佩戴口罩,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請民眾勿以身試法!另請相關場域管理人務必強化宣導及設立管理機制,於場域內入口處或顯而易見之處張貼宣導海報,並不定時以廣播或電子跑馬等方式宣導,提醒入內民眾正確佩戴口罩。再次呼籲進入人潮擁擠及密閉場所務必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應配合佩戴口罩、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及防疫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共同捍衛社區民眾健康安全。

▲違反事證照片。(圖/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