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分局警員處理糾紛 執行管束致民眾受傷案
▼警方帶返所管束,後由家屬將蕭民帶返家休息。(圖/潮州分局)
【記者何勁陞/潮州報導】 潮州分局西勢派出所汪姓員警於10月2日10時16分許擔服備勤時,接獲119轉報於竹田鄉龍南路段發生土地糾紛案,汪員到場發現民眾蕭O豪(60年次,下稱蕭民)在場且欲強行進入親友住宅,經汪員勸阻,蕭民不從並持續向前逼近,汪員為保持安全距離,遂予伸手推阻,致蕭民情緒失控,多次揮拳攻擊汪員頭部並以手臂勒住汪員頸部,雙方在拉扯過程中,雙方均失去重心往後跌倒,致蕭民造成頭部、手腳多處挫傷,而汪員之頭部、身體、手腳多處挫傷,所配帶之眼鏡亦遭毀損,復經通知救護車由家屬陪同送往屏東基督教醫院檢查並無大礙,經醫師同意出院,遂由警方帶返所管束,後由家屬將蕭民帶返家休息。
2日下午14時許,蕭民家屬前往潮州分局 西勢派出所報稱蕭民在家已無意識,汪員隨即通知救護車協助就醫;於3日上午9時許蕭民之胞兄蕭0盛至所告知,經醫院檢查蕭民為顱內出血,已進行第二次清除瘀血手術,於10月21日恢復意識轉普通病房治療、分局獲悉後,由分局長林建良率相關幹部至西勢所瞭解案情並至醫院關切蕭民傷勢,目前持續追蹤蕭民復原情形。
此案經蕭嫌家屬蕭賴0美、蕭0盛等人於109年10月5日9時30分許至分局對汪員提出重傷害告訴,汪員亦對蕭民提出傷害、妨害名譽、毀損等告訴,分局對於警方處理民眾土地糾紛案件而衍生出民眾與警員互有受傷案件深表遺憾,但為保全證據、還原事實經過及保障雙方當事人權益,全案業於10月5日檢併相關事證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