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客疑似違法餵食海龜 海巡循線逮人
▼ 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圖/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
【記者何勁陞/東港報導】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杉福安檢所於18日上午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小琉球龍蝦洞海域發現潛水民眾餵食海龜情形。」並出具一段所錄影片,海巡人員立即動員全力追查,後於案發沙灘發現正準備離開之嫌疑人,經完成偵訊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小琉球地區今年已發生十幾起違法騷擾海龜案件,於18日上午11時許發生潛客餵食海龜事件,第五岸巡隊杉福安檢所獲報後火速於20分鐘內,於龍蝦洞沙灘發現疑似影片中涉案之一男一女,涉案人表示其來自北部地區,其中男性為潛水教練,本次1團共4員前來小琉球從事潛水活動,教練於活動前也有提醒注意事項,然而由報案民眾提供之影片,仍可見確實有餵食行為,故調查後全案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現今小琉球地區因海洋資源豐富,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從登上至小琉球的交通船船上撥放的宣導影片,到島上各個沙灘豎立的保育宣導標誌,及海巡署於各大熱門水域遊憩景點以多國語言廣播宣導海洋保育注意事項,由此顯見其生態保育重要性,在此呼籲,從事潛水活動時,面對野生動物應保持不接觸、不干擾亦不得有餵食行為發生,另外帶團之潛水教練亦須負起宣導學員之相關注意事項,倘有違法情事,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重30萬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