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撞傷小孩肇逃 恆警迅速查獲偵辦
【記者廖銘瑞/恆春報導】 恆春鎮大光路段24日14時56分發生遊覽車撞傷小孩交通事故,肇事駕駛逕自駛離現場!警方到場未發現該肇事車輛,在場目視吳姓孩童(11歲)左手有明顯傷勢,警方立刻通知119救護車及吳姓孩童家屬到場,將傷者送往恆春旅遊醫院,後警方調閱監視器閱該肇事遊覽車之車牌號碼,循線於白砂路段查獲該肇事駕駛何姓司機通知到所製作筆錄,全案依肇事逃逸案偵辦。
分局長楊龍祥表示,駕駛車輛應隨時注意前方動態,於限速內行駛,駕駛人於肇事後應留在現場,維護交通安全,對被害人即時救護,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並且呼籲民眾注意行車安全,恆春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