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恆春學童 逗陣守護遠方飛客
▼工作站同仁講解保育宣導目的。(圖/屏東林管處)
【記者范家豪/恆春報導】 「您有想過候鳥過境臺灣這件事嗎?」適逢候鳥過境南台灣期間,屏東林區管理處恆春工作站已展開候鳥保育宣導行動,工作站同仁自9月15日至大平國進行「護野鳥、反獵鷹」保育宣導。在歡樂與輕鬆的氛圍下結合國小生命教育課程,以深入淺出方式讓全校師生認識南台灣有哪些珍貴稀有過境鳥,現場師生熱烈討論,踴躍舉手參與有獎徵答,透過宣導以及講解方式加強了小朋友對珍貴稀有過境鳥的認識與了解。將續於9月18日、29日、10月15日分別至車城國小射寮分校、車城國小溫泉分校、墾丁國小鵝鑾分校持續護野鳥、反獵鷹宣導。
「你們知道什麼是過境鳥嗎?有人知道牠們為什麼會來恆春半島嗎?」於活動過程中,為達到有效宣導候鳥之重要性,配合有獎徵答,讓各位小朋友們,發揮有回答!有糖吃!的本能反應,拼命熟記「紅尾伯勞鳥、赤腹鷹、灰面鵟鷹」等三種不同顏色特徵的重要保育鳥類,也與「不獵殺、不買賣、不食用」等野生動物三不政策相互配合,最後配合「0800-00093您您您救山林」免費檢舉專線,有效宣導維護森林自然資源及環境教育之效用。
紅尾伯勞鳥、赤腹鷹及灰面鵟鷹均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凡是捕殺、買賣等均屬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違法者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一百五十萬以下罰金,並呼籲民眾勿隨意補捉候鳥,應愛護野生動物。
另外,保育野生動物除了可為守護生態環境盡一份心力外,也可以拿獎金喔!林務局設有「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提供犯罪間接證據者,發給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提供嫌犯姓名或住址者,發給新臺幣四千元至二萬元,提供犯罪直接證據者,發給新臺幣六千元至三萬元,提供嫌犯姓名、住址及犯罪直接證據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至五萬元,直接逮捕現行犯或協助緝獲者,發給新臺幣四萬元至二十萬元,且就檢舉人之身份絕對保密,希望在各界的努力下能使恆春半島成為最友善的候鳥遷移中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