崁頂焚化廠108年度查核評鑑獲甲等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歷年成績再躍進
▼崁頂焚化廠108年度查核評鑑成績榮獲『甲等』。(圖/屏東縣政府)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崁頂焚化廠繼107年度因營運處理績效翻倍成長,獲行政院環保署查核評鑑頒發『自主改善最佳進步特別獎』鼓勵後,於108年度查核評鑑成績跨越門檻更上一層樓,榮獲『甲等』殊榮,為近七年來再次躍進『甲等』考核成績。潘縣長特別感謝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同仁及台糖公司與監督公司團隊持續維護焚化廠優異的營運績效任勞任怨的用心付出與努力。
崁頂焚化廠108年度之垃圾焚化量25萬5千餘噸,以一廠2爐每日設計最大處理量900噸而言,屬高處理績效之設施;環保局表示,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項目分為:營運績效、督導查核、年度營運成果、不定期查核等四大項,榮獲行政院環保署查核評鑑的優點值得一提的項目包含:「焚化每公噸廢棄物之氮氧化物(NOx)排放量,為全國24座焚化廠最低,顯見氮氧化物(NOx)控制得宜,值得肯定」、「大部分廢氣排放監測平均濃度皆為全國前段班,且排放量更大幅減少,遠低於排放標準值」、「另焚化每公噸廢棄物之發電量、售電率為近5年來最高」、「焚化每公噸廢棄物之底渣及飛灰產生率為近5年來最低」、「一般廢棄物落地檢查比例為近5年來最高、一般事業廢棄物落地檢查比例為全國第3名」等多項成績名列前茅,顯見崁頂焚化廠在歴經環保局強力督導控管廢棄物進廠質與量之要求下及台糖公司破斧沉舟的決心投入經費大動作整備改善後,各項運轉處理效能確實有大幅明顯提升。
環保局局長顏幸苑表示,目前崁頂焚化廠皆能維持2爐正常運轉,每日廢棄物處理量平均約850噸,幾乎已達到焚化廠設計處理量900噸的九成五以上,各項操作參數亦都遠優於過去同期數據,而去年營運績效榮獲『甲等』殊榮,無異是對屏東縣政府及台糖公司焚化爐處理廢棄物營運團隊之一大鼓勵!由於屏東縣政府與台糖公司操作營運崁頂焚化廠之20年合約營運期限將在明年期滿,縣政府團隊為能後續操作更加提升營運效率,已獲行政院環保署補助經費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規劃工作,藉由焚化廠老舊處理設施及污染防制設備的汰舊換新整體改善,並再積極爭取補助設置廢棄物分選處理場,於廢棄物進焚化爐前篩選去除資源回收物、廚餘與不可燃、不適燃等民眾分類不完全之廢棄物,使垃圾能均質化的進入焚化爐焚燒處理,除了能從廢棄物源頭減量,提高垃圾資源及廚餘回收率,且能夠降低對焚化爐的損害、延長焚化爐的使用壽命,並可減少污染排放量,可謂創造三贏局面,根本解決本縣未來15-20年的垃圾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