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自9月1日起受理綠鬣蜥飼養申請登記
▼行政院農委會綠鬣蜥飼養申請登記,違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圖/屏東縣政府)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行政院農委會日前已公告修正將綠鬣蜥納入「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屏東縣政府提醒有飼養綠鬣蜥的民眾,自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應向縣政府申請登記,違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倘無繼續飼養意願者,切勿任意棄養,可連絡本府農業處動保科協助後續處理。
農業處長鄭永裕說,屏東地區綠鬣蜥野外族群數量相當多,造成農損情形嚴重,縣府自102年起即進行移除,去年擴大辦理移除計畫捕捉4,182隻,今(109)年1月至8月底統計已捕獲3,280隻,9月份起是綠鬣蜥每年第二次繁殖期,盼能捕捉更多具生殖能力的成蜥,抑制野外族群繁殖速度。
綠鬣蜥近年在南台灣野外大量繁殖造成嚴重農損、破壞河堤及影響生態平衡,而野外大量繁殖的原因主要是民眾棄養,野外無天敵及屏東地區氣候溫暖適合其生長繁衍所致,呼籲民眾勿任意棄養所養殖之綠鬣蜥,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