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衝撞切入鯨豚涉違反野保法 海保署籲勿以身試法

0

▼本月7日及8日在宜蘭龜山島周邊海域,連續兩起快艇朝向鯨豚群衝撞的事件。(圖/海洋委員會)

衝撞切入鯨豚涉違反野保法  海保署籲勿以身試法

【記者李舜田/高雄報導】 本月7日及8日在宜蘭龜山島周邊海域,連續兩起快艇朝向鯨豚群衝撞的事件,涉嫌違反野保法騷擾鯨豚,可能導致一年以下徒刑或併科三十萬元罰金,目前宜蘭縣政府已受理民眾檢舉影片,會同海巡署積極蒐證調查及偵辦,預定於今日約詢相關業者。海保署也提供個案分析協助偵查,並持續加強鯨豚保育之宣導。

海保署黃向文署長強調,海保署這幾年針對友善賞鯨利用新聞媒體、網站、摺頁及海報加強宣導,今年度與九艘賞鯨船合作,要求落實友善賞鯨項目以及遊客教育宣導。落實切勿包圍、衝撞切入、餵食、穿越拆散鯨豚群,並強調對海上鯨豚,應保持一定距離等措施,只要造成鯨豚個體或族群行為改變,就表示鯨豚已受到人為的干擾及衝擊。

針對此次宜蘭烏石港海域發生快艇直接向鯨豚群衝撞行為,包含追逐、企圖靠近迫使動物行為改變或可能引起任何動物傷害的行為,依照目前國外之標準,皆已達到騷擾之行為。

黃向文表示,所有鯨豚都屬保育類動物,如果蓄意對保育類動物騷擾,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 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海保署自去年起,就已經和檢調單位協調,將針對騷擾野生動物型態舉辦討論平台,以確保勿枉勿縱。以今年屏東發生多起騷擾保育類海龜的案件為例,經民眾向在地縣市政府保育主管單位檢舉,由海巡偵辦,並依法函送地檢署後,最終獲判處拘役或易科罰金,請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此次遊艇衝撞鯨豚案件,已交由宜蘭縣政府及海巡署進行偵查。為避免再發生類此案件,海保署除了持續加強宣導,也將安排進行查核。海保署再次呼籲,如果民眾在海上發現有疑似違法行為發生,可協助拍下影片向在地縣市政府海洋保育主管單位、海洋保育署或撥打海巡『118』專線,提供蒐證的影片檢舉,守護海洋野生動物,你我責無旁貸,讓我們共同為保育盡一份心力!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