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國家公園內禁燃放爆竹煙火 保七警將強力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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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內船帆石沙灘有遊客施放煙火。(圖/保警七總隊八大隊)

國家公園內禁燃放爆竹煙火 保七警將強力取締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於109年08月04日凌晨1時23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於國家公園內船帆石沙灘有遊客施放煙火,本大隊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處,並於船帆石沙灘發現確實有遊客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本大隊同仁立即制止並告知民眾該行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之規定,要求當事人立即將環境清理乾淨,並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8款規定其他禁止之事項:「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開立調查紀錄單移請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裁處。

墾丁國家公園內有南灣、白沙灣及船帆石等多處沙灘,在這些沙灘上施放爆竹煙火,雖能享受曇花一現的美好,但施放之噪音不僅造成其他遊客的困擾,且事後在沙灘上遺留下的爆竹煙火殘骸,將會對國家公園內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

▲國家公園內船帆石沙灘有遊客施放煙火。(圖/保警七總隊八大隊)

保安警察七總隊第八大隊呼籲,將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持續強力取締違規行為,展現執法之決心,並呼籲遊客不要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國家自然景觀美好風景及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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