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稽查抽驗供應校園午餐團膳食品製造業 結果均符合規定
▼稽查人員稽查餐盒工廠之作業區。(圖/衛生局)
【記者鍾尚軒/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執行餐盒及供應校園午餐團膳食品業者專案稽查抽驗,抽驗高雄市9家團膳業者所供應之10件盒餐或桶餐成品及4件使用食材(中華黃金豆腐、津饌百頁、紅燒肉豆腐、佳饌醬油等),依其特性檢驗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防腐劑等,經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現場稽查計有2家業者食品添加物領用紀錄表未複核、無廢棄物清運紀錄、現場調味料分裝未落實標示等缺失,經依法開立限期改善經複查皆已合格。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執行「109年度餐盒食品工廠HACCP稽查專案」及「109年度供應校園午餐團膳業者稽查專案」,針對高市9家餐盒及供應校園午餐團膳食品業者進行查核,並抽驗所供應盒餐、桶餐成品及使用加工食材等,本次現場查核重點為食品業者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食品業者登錄、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建立、倉儲管理與廢棄物處理、作業人員健康檢查、製程衛生及溫度管控、保存來源文件等項目,稽查結果7家食品業者尚符合規定,另2家業者有食品添加物領用紀錄表未複檢、無廢棄物清運紀錄、現場調味料分裝未落實標示等缺失,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2項規定暨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命食品業者限期改正,並經衛生局複查後,其缺失皆已改善完成。
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常做為食品微生物檢測之衛生指標菌,藉此監測確認食品製作過程中用來評估食品衛生安全及產品品質的指標,當檢驗結果超過衛生標準時,其可能是製作過程環境衛生條件不佳、食材或器具受到汙染、人員衛生習慣不佳等導致食物受到汙染所致。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餐盒食品製造業者製作產品應重視製作環境清潔衛生及工作人員健康衛生管理、製作烹調過程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並確實做好盒餐貯藏溫度及保存條件之落實措施,以防範因食物製作環境不佳或保存不當而造成食品腐敗或食品中毒案件發生,以維護食用餐點之衛生安全。
市民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高雄市政府衛生局0800285000有專人為您服務。以上稽查結果,可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