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撲滅消弭口蹄疫 重拾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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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人員在養畜戶周邊進行消毒作業。(圖/屏東縣動物防疫所) 

撲滅消弭口蹄疫 重拾國際競爭力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我國早期畜牧產業發達,在養畜戶的勠力經營和政府積極輔導之下,除了自給自足,也為臨近國家提供品質優良的肉製品,並在國際貿易及產業經濟上為我國注入豐沛的外匯淨值;然而在民國86年台灣全省卻嚴重爆發口蹄疫疫情,讓本國生鮮豬肉不得輸出境外,間接也影響畜牧相關周邊產業鏈的萎縮,其層面影響甚為鉅大,使我國整體經濟總值損失高達1,700億以上,其慘痛的經驗養畜戶們仍舊記憶猶新。

因此政府在防疫政策上,為控制此疫情繼續蔓延,旋即採用撲殺與注射疫苗同時進行的政策,並制訂口蹄疫撲滅計畫,直到107年7月1日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並於期滿1年(108年7月1日)無疫情後,申請為不施打疫苗非疫區,時至今年由於政府防疫體系的強力監測與輔導,加上養畜戶在牧場端自衛防疫工作防範得宜,我國可望於109年6月由OIE宣布成為「不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讓我國畜牧產業再邁向另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長李永文表示,目前鄰近的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地區仍有不同血清型別之口蹄疫疫情發生,為防止口蹄疫再度傳入本國,仍需靠民眾和養畜戶的支持與配合;日前在萬巒鄉有一林姓養畜戶,經防疫所定期採血送驗,檢驗結果口蹄疫抗體力價過高,然其NSP(非結構性蛋白)為陰性,顯示此一案例為私打疫苗所造成,已依法裁罰3萬元,李所長再次強調,台灣能消弭口蹄疫疫病,實屬不易,是許多人付出極大代價換來的成果,若有養畜戶私自施打疫苗,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絕不寛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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