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深夜載女友去海釣遇警攔查!高雄男竟是毒駕通緝犯 當場遭逮送辦
圖說:受訪人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所長 陳朋永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員警日前執行深夜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時出現左右搖晃情形,疑似影響交通安全,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竟查獲一名遭司法機關發布通緝的男子,且疑似涉及毒駕案件。
鼓山分局指出,旗津分駐所副所長陳昆章及警員伍曉卉於6月28日凌晨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時,發現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不穩,基於公共安全考量,遂依法上前盤查。
警方查證身分過程中,發現54歲黃姓男子已遭司法機關發布通緝,隨即依法將其逮捕。另因黃男神情及行為舉止異常,警方憑藉執勤經驗研判可能涉及施用毒品情形,因此依法實施唾液毒品初步篩檢。
警方表示,黃男的唾液毒品初步篩檢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已依規定進一步採驗送驗,以釐清是否涉及毒品案件及相關刑責。
經了解,黃男當時載著女性友人準備前往海邊釣魚,車上還攜帶多件釣具,未料途中遭警方攔查,海釣行程因此中斷,最終因通緝身分及疑似毒駕行為遭警方依法偵辦。
鼓山分局指出,黃男涉嫌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涉及毒駕行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舉發,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繼續駕駛。
全案經警詢後,依涉嫌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依法將黃男解送歸案。
旗津分駐所所長陳朋永表示,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專注力及反應速度,無論駕駛汽車、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都可能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稽查與毒品查緝工作,全力維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
圖: 警方發現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搖晃,依法攔查後查出黃男通緝身分(圖/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