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8

港灣新聞網 / 民眾跨年違規施放煙火 前鎮分局依法蒐證送辦

港灣新聞網 / 民眾跨年違規施放煙火 前鎮分局依法蒐證送辦

圖說:受訪人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偵查隊隊長 陳正威

港灣新聞網 / 民眾跨年違規施放煙火 前鎮分局依法蒐證送辦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針對媒體追訪 12 月 31 日前鎮區民眾違規施放煙火案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 今表示,經查該案發生於 12 月 31 日 24 時許,分局接獲民眾通報,指稱前鎮區成功二路有民眾施放煙火,影響公共安全。

前鎮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員警趕赴現場查處並制止違規行為,當場查獲施放煙火之民眾為 董姓男子(約 38 歲)`及 王姓男子(約 29 歲)。警方隨即依規定進行蒐證,並將於事證齊備後,函報權管機關依法裁處。

警方指出,本案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29 條相關規定,針對違規施放煙火行為進行裁罰;另因行為發生於道路範圍,亦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規定,可處 新臺幣 1,200 元以上、2,400 元以下罰鍰,並依法予以告發。

經警方進一步查證,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任何因該起施放煙火事件導致人員受傷或財物損失之報案,相關單位仍將持續掌握後續情形。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施放煙火應嚴格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切勿因一時助興而影響公共安全或他人權益。警方強調,對於違規行為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另提醒市民,如遇突發危險狀況,應立即撥打 110 報案專線 通報警方到場協助,切勿自行靠近或圍觀,以確保自身安全。

圖/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