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 發動反空汙遊行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15日下午1發動反空汙遊行,訴求南北呼吸平權,高雄不要肺腺癌。遊行從捷運獅甲站出發,途經台電南部電廠,中鋼總部,中油高雄營業處,終點於高雄市政府。高師大跨藝所學生以藝術行動展現高雄身心飽受空氣汙染,需要帶呼吸器出門的痛苦,要求爭取健康權。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發動反空汙遊行,訴求南北呼吸平權,高雄不要肺腺癌。(圖/南部反空汙大聯盟)

到場聲援的還有知名導演王小棣,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大社環境守護聯盟,美濃愛鄉協進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親民黨副總統候選人余湘,親民黨吳益政議員,國民黨陳美雅議員,民眾黨,綠黨,時代力量,基進黨,左翼聯盟,台灣維新黨。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表示,韓市長上任後,說要對空汙揮重拳,卻核發興達燃煤電廠5年的生煤許可,陳其邁副院長,去年選前簽署反空汙訴求,擔任副院長後,仍放任經濟部未要求中鋼濕式煉焦爐比照中龍改為乾式,也不願讓興達電廠除役。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發動反空汙遊行,訴求南北呼吸平權,高雄不要肺腺癌。(圖/南部反空汙大聯盟)

國營企業在高雄的汙染佔55%,其中中鋼更是全國第一名,興達電廠全國第十,但行政院及經濟部,高雄市政府,卻無視高雄肺腺癌發生率是北部的15倍事實,南部反空汙大聯盟要求行政院不要差別待遇,忽視高雄人的健康,高雄市政府更應站在市民立場,捍衛市民健康。

高雄長期被台電興達、大林燃煤電廠、仁武大社石化區、林園石化工業區、臨海工業區、大發工業區等包圍,區內鋼鐵、金屬、石化、電力、造船及化學等重工業日夜運作,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粉塵、細懸浮微粒PM2.5等工業排放汙染,使高屏、台南居民都飽受空汙所害。

長期以來台灣南北的空氣品質呈現巨大落差。去年台北市PM2.5年均值已低於15微克/立方米,高雄市仍高達21.8微克/立方米,處於六都之末!而且南北改善的差距仍在擴大,雲嘉南及高屏等地皆已被認定為空汙的重災區,至今運轉超過30年的老舊煤電廠、煉焦爐仍持續嚴重傷害高屏地區市民的健康。

國衛院亦呼籲政府需即刻改善中南部PM2.5暴露過高的問題,甚至總統也回應強調要注重南北平衡,但至今政府減量減汙的行動仍是遠遠不足,相關部會亦輕描淡寫、推卸責任,置國民生命安全於不顧。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發動反空汙遊行,訴求南北呼吸平權,高雄不要肺腺癌。(圖/南部反空汙大聯盟)

根據醫學及公衛調查報告指出,長期暴露在空汙危害下易致發癌症。經統計南部肺腺癌發生率高出北部15倍之多,其中各類重金屬、一級致癌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都在工業區居民身上發現超量的累積,無異是毒害居民的慢性謀殺。空汙不僅傷害成年人,甚至嬰兒、幼童及老年人等,更是高風險的弱勢,高雄市的嬰兒死亡率和市民短命皆為六都之首。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五大訴求】

一、興達老舊燃煤電廠2020年除役。

興達電廠是全台最老舊的燃煤電廠,運轉至今近40年,排放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空氣汙染物高居全國第二大。相較於麥寮電廠及台中電廠使用不到30年就要除役,興達電廠僅兩部燃煤機組停機半年是不足也不公平的,我們要求2020年興達老舊燃煤機組停機停煤,改建天然氣。

二、中鋼2020年停止煉焦爐、煤礦砂堆置場改室內貯存。

位於台中中鋼的中龍鋼鐵已改乾式煉焦,並興建室內原物料堆置場完工,降低汙染。經濟部長沈榮津為前中鋼董座,卻無視高雄居民健康,一再推遲延宕,至今仍進口煤炭煉焦,再出口外銷牟利,排放大量空氣汙染物及重金屬,無異將高雄當成煉焦汙染地,使市民為中鋼煉焦賺錢而付出巨大的健康醫療代價,如同全民醫療保險補貼中鋼煉焦,不符社會公平正義,我們要求中鋼改以進口焦炭製鋼,停止高汙染煉焦爐。

三、台電大林、中鋼、中油生煤使用自2020年起實際減煤三成。汽電共生鍋爐全面改換天然氣,落實減煤減汙。

國營事業台電、中鋼、中油佔高雄固定汙染源的比例超過5成,每年獲利上百億,政府最應優先改善國營事業汙染,實際減少生煤使用量而非美化數字,並公開生煤用量資訊接受民意監督。

四、禁止移動汙染源抵換固定汙染源,全面檢討空汙抵換機制。

我們的健康不是抵換工具,我們的肺也沒有交易額度。高雄空汙問題嚴重,高屏列為空汙總量管制區,沒有增加新設汙染的空間。

汽機車汙染不同於工業排放汙染,高雄移動汙染與固定汙染皆要全面減量,我們拒絕抵換機制後門,變相增加高雄實際汙染量;同時反對大林蒲新材料產業循環園區以空汙抵換交易機制,增設招入更多空汙廠商進駐。

五、林園石化工業區設光化測站,高雄市工業區週邊全面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肺癌篩檢。

林園為全台最大石化工業區,長期缺乏基礎監測設施,光化測站始終卡在環保署。對於高屏地區的環境難民而言,政府單位根本無視於下等國民的存在。對於石化工業的有機揮發物質造成週遭居民的罹癌風險,政府應對工業區居民及勞工進行健康追蹤調查,並定期肺癌篩檢,並向工業區廠商追訴相關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