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天巡護海域安全 「巡護七號」遠洋任務完美落幕
港灣新聞網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的「巡護七號」船,於113年10月24日順利返抵高雄港,圓滿完成本年度第3航次的「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這次巡弋長達35日,為我國漁業安全與國際漁業資源的管理作出貢獻。海巡署署長張忠龍及艦隊分署長廖德成親臨碼頭迎接歸來的船員,並頒發加菜金慰勉同仁們的辛勞,表達對他們執行任務的高度肯定。
這次公海巡護範圍涵蓋了「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約(NPFC)公海水域」及「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公約袋狀水域」。自本年度起,海巡署規劃了3次航次的巡護行動,依序由新竹艦、巡護九號及巡護七號輪值完成,共計125日的海上作業,期間對30艘次的我國遠洋漁船進行登檢與無線電慰問,同時於11處公海不同區域採集海水樣本,提供相關單位進行科學研究。
保障漁業安全 展現國際責任
海巡署執行公海漁業巡護的任務不僅旨在保障國內漁民的權益,還承擔了在國際上維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的責任。這次巡護任務彰顯我國在漁業資源管理方面的貢獻,未來將有6艘新式高緯度遠洋巡護船加入巡護行列,進一步提升我國在遠洋漁業中的巡護能力。
海巡署長張忠龍:感謝全體船員的辛勞
海巡署署長張忠龍對全體船員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他指出,長達1至2個月的遠洋巡護任務,不僅展現了我國對國際漁業資源養護的承擔,也讓離鄉千里在公海作業的漁民感受到來自政府的溫暖與支持。張忠龍表示,「這支海上艦隊在捍衛主權、保護漁權的努力,讓台灣人民得以心安,並確保國安、治安和平安。」
支持國際合作 持續發展遠洋巡護
此次海巡署的成功巡護,除了對我國漁民提供了實質的安全保障外,也進一步強化了我國在國際間的漁業資源管理貢獻,透過巡護與登檢,確保了我國漁船在公海上的合法作業,並協助國際海域的環境保護與生態監控。
隨著未來6艘新式遠洋巡護船的加入,海巡署將持續加強我國的海上巡護能力,推動「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展示台灣對漁業資源永續發展與國際合作的決心,讓更多漁民在海上作業時能夠安心,並確保我國的海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