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市場變身新地標 新北市府公辦都市更新計畫 本月公告招商徵求出資人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為促進金山第一市場進行改建,帶動金山當地發展,新北市府與私地主及市場攤商積極合作溝通,達成共識以公辦都市更新方式,期盼與民間業者共同合作推動市場改建,全案將透過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公告招商期間自113年9月30日至113年11月28日。
金山第一市場設立於民國67年,營業攤商共計138攤,使用迄今已逾46年,建物與設備已相當老舊,依內政部公有建物耐震補強方案規定新北市場屬耐震力不足,故於新北市府109年6月30日會議指示拆除。因此,新北市府為維護採買民眾公共安全,爰進行重建規劃事宜,除提升市容觀瞻外,重塑金山老街新意象,希冀藉由本更新案,為金山地區帶來城市文化新氣象與繁榮。
▲金山第一市場更新後建築量體模擬圖(本圖面資料為初步規劃,實際仍以實施者申請方案及新北市政府核定結果為準)。(圖/新北市市場處 提供)
本案基地位處金山區中山路188號,面積2,958.43平方公尺,其中市有土地占基地面積比例78.02%,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及第二種商業區,因緊鄰知名金山老街、中山溫泉公園及獅頭山公園等,位處金山區鬧區中心,位置良好,觀光、商業及生活機能完整,深具發展潛力。
本案前於113年2月5日至2月20日辦理公開評選文件公開閱覽,經綜整各方意見調整相關內容,本公開評選文件之重點有下列幾項:一、申請人財務能力資格:單一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6,000萬元(含)以上。二、申請人開發能力資格:建築開發實績為本案公告日前10年內,單一申請人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6,000平方公尺。三、完工期限:實施者應於開工日起1080日內完工,必要時,得敘明理由申請展延1次。四、外觀與外部空間應注重整體性,更新後建物應採無障礙設計,取得耐震標章及銀級綠建案暨智慧建案標章。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市場處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13年11月28日下午5時)前至市場處秘書室繳費領取公開評選文件,並請申請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或同時至市場處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如對本案公開招商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113年10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