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0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夫妻間贈與房屋須如期申報契稅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夫妻間贈與房屋須如期申報契稅

港灣新聞網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市民,夫妻間贈與房屋亦需依《契稅條例》規定申報繳納契稅。根據規定,房屋贈與應由受贈人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契稅申報。若未能按時申報,每逾3日將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上限為應納稅額,且不超過新台幣1萬5千元。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雖然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依《土地稅法》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但贈與房屋則不在此範疇,必須繳納契稅。因此,夫妻間贈與土地和房屋的課稅規定存在明顯差異,民眾應特別注意並按規定如期完成申報,以免因逾期而遭到怠報金的加徵。

地方稅務局呼籲,如市民對此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或致電04-22585000按1,接通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相關諮詢服務。藉此提醒民眾守法繳稅,避免不必要的罰款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