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車手再犯 交保後重操舊業 同一員警再次逮捕
港灣新聞網
詐欺車手胡某前113年7月29日在彰化市自強路詐騙何姓被害人面交取款新臺幣20萬元,遭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當場查獲後,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胡某隔日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然而,(1)日上午10時,胡某在彰化縣田尾鄉民生路1段再次以假投資詐騙李姓被害人,面交收受新臺幣30萬元,結果又遭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同一名員警當場逮捕,並查扣其攜帶的○○投資公司收據、工作證及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
員林警察分局近日在全力打擊詐騙犯罪的行動中屢有斬獲。林厝派出所在短短三天內連續兩次查獲胡姓詐欺車手。同時,同安派出所和莒光派出所也分別查獲孫姓、吳姓及陳姓詐欺車手,共計5人,查獲面交金額達新臺幣215萬元,並成功攔阻新臺幣795萬2,000元的詐款。
經調查,詐騙集團透過臉書(Facebook)等社群軟體刊載教導民眾投資股票明牌的假資訊,引誘被害人加入○○投資公司LINE群組及APP,使被害人相信穩賺不賠,並安排面交取款。這些詐騙手法假借知名理財專家的名義,讓民眾誤信「穩賺不賠」和「保證獲利」,初期可能讓被害人順利出金,再以話術使被害人投入鉅額資金,最終讓被害人血本無歸。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表示,詐騙集團近日常假借知名理財專家的名義在網路上刊載假投資訊息,讓民眾相信「穩賺不賠」、「保證獲利」。初期可能讓被害人順利出金,再以話術使被害人投入鉅額資金,最終讓被害人血本無歸。他呼籲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
員林警察分局將繼續強化打擊詐騙犯罪的力度,保護市民的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安定。此次連續查獲詐欺車手,彰顯了警方在打擊詐騙犯罪上的決心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