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林聯軍打擊山老鼠 果園掘地三尺挖出藏匿珍貴林木
▲動用大型挖土機起獲埋藏於土堆內之珍貴國有林木。(攝影/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經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森林法案件中,獲知另有一批珍貴林木遭埋藏於私人土地內,伺機販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即於於107年11月中旬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楊檢察官翊妘指揮,會同該總隊第七、二大隊、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等單位,持搜索票前往執行搜索,並動用大型挖土機起獲埋藏於土堆內之珍貴國有林木。
章姓犯嫌承租山區農地種植果樹,因農地緊臨牛樟木母樹林國有林地,坐擁地利之便,遇有山崩至珍貴牛樟木隨土石崩落,或每逢汛期大量貴重漂流木滯留河床,即以大型挖土機等重型機具將崩落或滯留之大體積牛樟、紅檜等貴重一級木運至果園,並埋藏於地下,藉此掩人耳目,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再藉由他人媒介銷贓,伺機將珍貴林木販賣至其他縣市藝品店,或售予他人培育牛樟芝,藉此獲取龐大不法利益;本案經搜索及開挖,共查獲珍貴牛樟木、紅檜1批(約20噸,鑑定價金約新台幣200萬元)並扣得挖土機1輛、鍊鋸3臺、箱行貨車1輛、手機1支、吊掛式電子秤1臺等物,查扣之牛樟木、紅檜木等贓物,因數量龐大眾多,已由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派遣巡邏車押往他處放置,全案依森林法、刑法侵占、贓物等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由地檢署、警方、林務局等單位組成聯軍,共同打擊山老鼠,展現杜絕不法之決心。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大隊長李日聰呼籲,國有珍貴林木對自然環境生態影響深遠,是我們永久的重要資產,國有珍貴林木應受保護,縱為風倒木及漂流木,亦非能任意盜取,媒介、收買贓木亦涉刑責,切勿以身試法,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知珍貴木雕藝品或牛樟芝,以免觸法並助長山老鼠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