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原鄉遺址及生態資源維護 屏縣府提供原民就業機會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多年來致力於推動原鄉地區傳統遺址及生態資源維護計畫,藉由巡護山林的工作,來增進原民對於傳統領域資源的了解,並培育部落文化傳承的觀念,不僅增加70個原住民族人就業機會,也使原鄉土地得到人地合一的永續利用,不讓傳統文化沒落。遊客從步道慢慢探訪遺址,懷抱著敬畏與感恩的心,共同體會原住民的祖先們,在這片土地上胼手胝足,努力孕育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命智慧。
縣府原民處推動原鄉地區傳統遺址及生態資源維護工作,從99年最初的1個鄉至今,8個原住民鄉均已納入工作計畫。計畫開始是因應莫拉克風災導致原鄉地區美好山林受到破壞,多處山坡土石裸露,及族人同胞離鄉背景,異地重建而居,政府協助部落族人進行山林守護工作及提供就業機會。
原民處表示,屏東縣一開始先在獅子鄉執行遺址及生態資源維護計畫,著重於公有地造林,因效果顯著,縣內各原鄉陸續成立自然資源保育隊,工作項目也越來越精細,包含衛星變異地查複、原住民族保留地現況使用調查及協助部落事項,以及原鄉舊部落遺址及步道調查等,隊員們籍由調查工作的進行,進一步挖堀部落的傳統智慧,傳承部落文化。
原民處表示,南台灣原住民的家屋,以當地盛產的岩石為主要建材,建造了可以遮風避雨的石板屋,同時兼具多項功能,成為獨特的文化表徵。石板屋不僅是原住民獨特文化,也展現先民節能綠建築的巧思設計。未來政府及相關單位能夠好好的維護和保護文化資產,讓後代子孫也能看到這樣的傳統美景,成為台灣值得驕傲的世界遺產潛力景點。
原民處同時提醒,遊客若進入原住民遺址探訪,請勿喧嘩保持靜肅,認識並尊重原住民文化,嚴禁進入家屋區域,以維護遺址完整,並於步道範圍內行走。嚴禁搬動或移置遺址內任何石板材料,並遵守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同時為了考量遊憩安全與品質,建議由當地導覽解說員引導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