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破獲非法繞流排放廢水污染高雄港

破獲非法繞流排放廢水污染高雄港

港灣新聞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經過長期監控,近期成功查獲高雄市小港區一家金屬表面處理業者,將尚未妥善處理的原廢水,透過馬達抽取至逕流管道排入廠外排水溝,流入高雄港海域造成污染,督察人員至僅容一人進入排水溝陰井進行採證,確認業者不法行為,當場已要求業者截斷非法管線,即時阻斷廢水持續排放,並將依法告發處分。

該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高雄市臨海工業區一帶巡查,發現小港區某金屬表面處理業者疑似未經合法放流口排放廢水,且重金屬含量有偏高情形,故成立專案小組持續監控,在上個月連續大雨期間,於雨勢稍歇時發現該公司從違規排放口排出廢水,立即採水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00 mg/L超過標準值(30 mg/L)3.3倍。後續進廠發現,業者將酸洗產生含重金屬廢水流入調整池混合後,經馬達抽取配合手動閥門控制使廢水經專管引流到廠區內角落一處隱密的地面開口處,直接導入下方雨水收集管線後排到廠外排水溝,直接排入高雄港內,造成海域污染。排放廢水超過放流水標準及違法繞流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為釐清廠外廢水確實來自該事業,南區環境管理中心督察人員用染劑追蹤廢水流向,並進入狹窄的水溝陰井內蒐證染色廢水確實流入排水溝,且無其他廢水來源,證實該業者違規情節。雖然業者推諉係外籍員工操作不慎才導致,惟經長時間蒐證確認,該公司已非首次違規排放,為避免未經處理之原廢水持續排放到廠外,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將違規管線截斷,以避免污染行為持續發生。

環境管理署呼籲,各事業單位應依規定處理及排放廢水,環保機關除持續追查污染河川流域水質事業外,也會加強督察管理未設有廢水集中處理設施之工業區,如查獲不肖業者廢水經非核准之處排放,將依法嚴懲,以維護環境品質。(圖文來源: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