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7/20「萬丹普庵壇」 廟口租稅宣導

7/20「萬丹普庵壇」 廟口租稅宣導

▲勞工處「廟口宣導」活動,在萬丹普庵壇設攤辦理租稅宣傳。(圖/屏縣府財稅局)

【記者范家豪/東港報導】 屏縣府財稅局於108年7月20日上午9點30分起配合屏東縣政府勞工處「廟口宣導」活動,在萬丹普庵壇 設攤辦理租稅宣傳,提供菸酒管理法令、稅務小常識問卷填答抽租稅宣導品、便民服務措施宣傳,歡迎大家來參加!

▲勞工處「廟口宣導」活動,在萬丹普庵壇設攤辦理租稅宣傳。(圖/屏縣府財稅局)

原核准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之重劃完成地區土地,期滿後將恢復全額課稅

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7條規定:「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土地,於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或田賦減半徵收二年。」

重劃地區內土地於重劃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可減半徵收二年,查本年度有屏東市北興段、內埔鄉光明段及上東勢段、東港鎮大東段等4個重劃完成地段土地,原核准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將於108年起恢復全額課徵!為提醒該地段土地所有權人,財稅局已陸續寄發恢復全額課徵地價稅通知單,請土地所有權人於接獲通知後,審視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或相關減免規定,並於9月22日前(因108年適逢假日故順延至9月23日)向總局或潮州、東港分局申請減免,經核准後可從當年適用,逾期申請者將自申請之次年期適用。如已核准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在案者,可免重複申請!

對於以上內容或接獲通知單如有疑問,可撥打通知單上承辦人電話洽詢,或撥打總局:08-7338086、潮州分局:08-7882477、東港分局:08-8354780等電話查詢。

擴大便民服務再升級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於執行署有7大便民服務措施

有感於民眾消費型態的改變,需求隨著時空環境的轉變而日新月異,現今社會大眾對公務部門效率提升有所期待,有鑑於此,財稅局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駐點6大項服務外,新增信用卡繳納移送執行欠稅款,提供義務人更多元更方便服務。

財稅局表示,自107年3月起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進行整合雙方行政資源,攜手合作提供跨機關便民服務並擴大駐點服務項目,除了原提供受理申請補發移送執行案件繳款書外,新增提供6項便民服務事項,包括收受地價稅與房屋稅分單申請書、稅單送達通訊地址變更申請書(限自然人申辦)、天然災害減免申請書、房屋拆除坍塌申報書、收受申訴書及稅單補發(各稅開徵期間、限自然人申辦)等6大項。並自今年1月起更加碼,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駐點新增信用卡繳納移送執行欠稅款,提供義務人更方便服務,避免民眾攜帶大量現金的風險。

財稅局進一步表示,爾後民眾至屏東分署繳交相關欠稅、欠費時,除現金繳納外,還可選擇以信用卡方式繳款。若對該局稅務行政業務有疑問或申請需求時,不用再舟車勞頓耗時費力往返奔波於二機關之間,便能享受「一次辦理二處服務」的便利性,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財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為維護自身權益,於接獲各項稅捐繳納通知文書請如期繳納;若因欠稅遭移送執行,於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傳繳通知後,應於期限內繳納,以免續行執行增加執行費用(由義務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