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0

使用變造車牌 前鎮警依法送辦

▼前鎮警分局於公有停車場內尋獲冒牌車,將車扣回查辦。(圖/前鎮警分局)

▼前鎮警分局於公有停車場內尋獲冒牌車,將車扣回查辦。(圖/前鎮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民眾,近日未將車輛開到高雄市區,卻頻頻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前往停車管理處了解,卻發現自身車牌號碼疑似遭偽造冒用,隨即至派出所報案;前鎮警分局於公有停車場內尋獲該車,將車扣回查辦。

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8月26日獲報,一名洪姓車主指稱陸續收到高雄市停車管理處繳費通知,但停放時間與地點與自身車輛行跡不符,疑似遭偽造冒用。

警方根據停車繳費單地點在前鎮區民權二路一處公有停車場尋獲該車,車輛已停放多日車胎消氣疑似已遭棄置,經確認該車係懸掛偽造車牌。

警方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另涉及刑法216條行使偽造文書部分,將通知該車車主及車輛使用人到案說明。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車牌遭註銷應依法重新驗車領牌行駛,勿掛上偽造車牌以身試法,警方將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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