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

左營與苓雅警分局 查獲通緝犯2男子歸案

▼高男雖然知道有案件在身,但卻不知道自己已遭到通緝。(圖/左營警分局)

▼高男雖然知道有案件在身,但卻不知道自己已遭到通緝。(圖/左營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前(20)日16時1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於左營區華夏路與重信路口有一件交通事故,巡邏警網到場處理交通事故,想不到這個擦撞竟撞出一名通緝犯。

當天員警到場發現一台白色BMW停放路旁,遭顏女(54歲)駕駛的灰色自小客車停車時不慎擦撞,遂通知白色BMW車主高男到場。當時高姓男子趕到場後,員警登記其身分資料時卻意外發現高男為今年5月19日屏東地檢發布之妨害自由通緝犯。高男表示雖然知道有案件在身,但卻不知道自己已遭到通緝,只好等現場事故處理完畢後,警員將其上銬後帶回所內。全案警方依法解送至屏東地檢署歸案。無論是高男還是警方,都相當意外因為一件交通事故,竟讓通緝身分曝光。

▲許姓駕駛竟為高雄地院發布之過失傷害通緝犯。(圖/苓雅警分局)

另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於前(20)日晚間查獲一名交通過失傷害之通緝犯,當事人本身相當錯愕,渾然不知自己已經是通緝犯。

員警於前(20)日19時許在苓雅區武廟、家齊路口攔查一名貨車司機,司機原先一如往常地配合著接受盤查,認為盤查無事後可以繼續送貨,但員警查詢身份時,赫然發現許姓駕駛(男,85年次)竟為111年7月高雄地院所發布之過失傷害通緝犯,許民知道此事也很錯愕訝異,直說自己近期才因車禍案件剛去地方法院報到開庭完畢。惟經員警再三則仔細確認後,確認許民為過失傷害通緝犯無誤,當場告知三項權利後逮捕返所偵訊,訊後移送高雄地院歸案。

苓雅分局表示,民眾若有涉及司法案件,務必於收到司法機關通知書後,依照通知文書上所載時間按時出庭或請假,避免遭到通緝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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