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7

鼓山與楠梓分局 各查獲竊案2嫌依法送辦

▼陳姓婦人在旗津老街的藝品店偷竊太陽眼鏡被警查獲。(圖/鼓山警分局)

▼陳姓婦人在旗津老街的藝品店偷竊太陽眼鏡被警查獲。(圖/鼓山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旗津所於前(22)日下午3時35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店內物品遭竊,員警隨即趕赴現場,發現係 1名陳姓婦人(67歲)在旗津老街的藝品店挑選太陽眼鏡,將太陽眼鏡放進衣服內沒有結帳就離開,老闆驚覺眼鏡架物品短少,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剛剛的婦人所為,急忙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時婦人還將太陽眼鏡拿在手上,明顯可見還有商品標籤,員警詢問婦人為何未結帳即拿走太陽眼鏡,沒想到婦人竟回稱錢不夠,無厘頭的回應也讓警方傻眼。因婦人屬竊盜現行犯,員警當場告知相關權利並予以逮捕,警詢後依竊盜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民眾選購商品應考量自身財力,切勿擅自取走店家商品,以免觸法後悔莫及。

▲阮嫌偷騎機車後返回其住處又竊取另一部機車回來後將車牌更換被警查獲。(圖/楠梓警分局)

另楠梓分局後勁派出所於6月19日6時50分許,有一民眾神情慌張地到派出所報案稱前晚將機車停放於自家門前,忘記將鑰匙取下,早上準備外出時,卻驚覺機車遭人偷竊。

警方受理後,所內員警立刻調閱周遭路口及店家監視器,迅速循線分析比對到竊嫌的長相、穿著等特徵後,發現竊嫌行竊後往隔壁工業區的方向逃逸。當警方確實掌握竊嫌主要活動區域後,便指派員警前往竊嫌可能出沒之地點埋伏,經過數日長時間的埋伏,於昨(23)日7時許眼尖員警赫然發現竊嫌的穿著與當日作案相同之短褲騎乘贓車出現,但員警又驚覺該車所懸掛之車牌不符,因此當時未將立刻其攔下,機靈的員警便在其住處旁守候,等待竊嫌抽菸時,趁無防備時立即上前盤查。

此時該竊嫌一見到警方出現及盤查(得知為越籍阮姓移工,30歲),嚇得不知所措,驚慌地呆坐在地上,員警當場以引擎號碼查出該車確認為失竊機車,又碰巧發現棄置於路旁之無牌機車,經查係為竊嫌所換掛車牌之機車,於是將阮嫌帶返派出所。

經調查了解,阮嫌自稱其平時四處打零工為業,由於為了平日代步之方便,恰巧當日行經後勁社區一處民宅時,見門口停放一輛機車,發現機車鑰匙孔上插著一串鑰匙便發動後直接騎走,騎走機車後返回其住處,又去竊取另一部機車回來後將車牌更換,警方聯繫該車牌之車主,車主才驚覺車輛遭竊,訊後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民眾常因圖一時方便或是疏於將機車上鎖、鑰匙取下,尤容易成為宵小覬覦之目標,因此不論大小車,均應做好防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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