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與林園分局 各查獲酒駕2男子依法送辦
▼員警依法製單告發洪男拒酒測。(圖/小港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范文開、警員陳宗群,日前13時13分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小港區鳳池街與龍鳳路口發現洪姓男子(62年次)騎乘自行車,因行車不穩,將洪男攔停盤查,見其面帶酒容酒氣,經詢問有無飲酒時,洪男表示前一晚有飲用啤酒2瓶,唯員警欲對洪男實施酒測時,洪男明確表示堅持拒測,員警只得依法製單告發洪男拒測。
攔查期間,警方向洪男詳細說明慢車酒駕的罰則規定,依現行法規慢車施測超標將罰新臺幣600~1200元,若拒測則將處罰2400元。惟洪男對員警的說明表示高度懷疑,反覆詢問接受酒測跟拒測的差別,警方也不厭其煩一再說明,最後換來洪男『不聽你的』,堅持拒測,令警方好氣又好笑。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另針對酒後騎乘慢車亦有處罰規定,且自本(5)月4日公布提高慢車處罰金額。警方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民眾應遵法守法,確保行車安全。
另高雄市一名男子日前外出釣魚,騎機車返家途中因左轉未打方向燈被警方攔下,警方發現他渾身酒氣,經酒測酒測值超標,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而在前往地檢途中,該男子表示身上沒有錢,警方則暖心協助返家車資,事後歸還錢時,他直說不敢酒駕了
林園分局中芸派出所警員陳旻煒日前擔服巡邏勤務,巡邏至力行路與占岸路路口時,發現一名李姓男子騎機車左轉未使用方向燈,警方立即上前攔查。於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他神色慌張,眼神閃爍不定,且渾身散發酒氣。警方立即對他實施酒測,一測果然超標,警方當場告知相關權利,全案依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至高雄地檢署。
於移送至地檢署途中,李姓男子向警方表示當天只是外出釣魚身上沒帶錢,無法從地檢署乘坐計程車返家,中芸所所長劉光毅不因李男為嫌疑人的身份,發揮人民保母的精神,大方借李男500元乘坐計程車,而李姓男子也於事後至派出所將500元歸還警方,並向警方表示,經過這次的教訓,日後不會在酒後駕車。
林園分局呼籲,目前政府政策酒駕零容忍,依照酒駕新制規定,酒駕將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更將沒入車輛;請牢記酒後不開車是唯一平安返家之路,尤其3月31日起酒駕加嚴新制上路,請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杜絕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