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第一與鳳山分局 查獲2男騎機車酒駕送辦,另後座女也連坐開罰
▼洪男酒測值高於法定標準值,當場將他帶案依法偵辦。(圖/三民一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員警,日前5時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三民區重慶街與綏遠二街口時,發現洪姓騎士(男,54歲)欲將電動機車停於超商前,疑似重心不穩險些自摔,員警見狀以為他身體不適,便主動趨前關心,卻發現他渾身酒味,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高於法定標準值,當場將他帶案依法偵辦。
洪男向員警表示,他是於前一晚在家飲酒,以為幾小時的休息已足夠將酒精代謝完畢,因此早上放心地載女姓友人買早餐,卻因首次騎乘電動機車還差點跌倒,引起熱心員警關心,未料卻被發現全身散發出的酒氣⋯。
洪男十分懊惱自己酒駕的行為,不僅自己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偵辦,其後座友人也依新修正之交通條例,連坐開罰6千~1萬5千元罰鍰。三民一分局呼籲,酒駕事故頻傳,除了禁止酒後駕車,前夜飲酒更應注意。
另鳳山分局過埤所員警巡邏時見一機車駕駛滿臉通紅,欲上前攔查,該車卻加速逃逸,最後仍遭警方攔下,酒測值果然超過標準,遭警方依法送辦。
鳳山分局過埤所員警於前14日18時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中崙路段發現謝男(52歲)騎乘機車卻滿臉通紅,警方察覺有異,便要上前攔查,但謝男卻加速逃逸,警方為避免發生危險僅尾隨在後,終於將謝男攔下。
謝男下車便一臉心虛地道歉,說他只是在工地喝個啤酒,哀求警方放過他,甚至表示自己生病,希望警方同情。但警方一查,發現謝男並不是第一次酒駕,根本沒有悔改之心,仍依規定對其酒測,果然超過標準值,全案將謝男公共危險罪偵辦移送。
鳳山分局呼籲,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以免危及自己與他人安全,如有飲酒情形可請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