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與左營分局 查獲通緝犯一女一男送辦
▼員警攔下顏女並查出係通緝犯身分。(圖/新興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為維護交通安全及減少交通事故,新興分局特別針對易肇事路口與闖紅燈、酒駕等重大惡性違規加強取締稽查,前(12)日晚間0時20分許,五福二路派出所巡邏警組於新興區民生一路與忠孝一路路口,發現一輛普重機車駕駛與乘客雙載皆未戴安全帽,大膽違規行徑,員警立即上前將騎士顏女(25歲)攔下。員警欲對其製單舉發時,查證身分,發現顏女係橋頭地檢署於111年01月18日所發佈的通緝犯。
經了解,顏女和附載者洪女(24歲)為同事關係,正準備一同前往上班,不料貪圖方便且認為路程短不致被警發現,才未戴安全帽,沒想到此一舉動讓員警攔下並查出係通緝犯身分。
顏女現居住於市區,已許久未回戶籍地,且因為戶籍地現已無人居住,因此並不曉得自己已遭通緝,強調自己知道之前有案在身,因此會回戶籍地查看是否有通知單,並向員警強調自己真的未收到通知單才未到案,絕不是故意躲藏,這次因為貪圖方便違規而被查出通緝身分逮捕,並影響後續工作,還得麻煩同事,讓顏女感到相當懊惱。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表示,警方會靈活規劃各類勤務,並持續在易肇事路段加強交通稽查取締惡性交通違規,並主動盤查可疑人車遏止不法,以塑造良好的交通用路環境,進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另提醒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起訴或判刑,應依限到案,避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查緝逃犯不遺餘力,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之威信也係職責所在,將會持續嚴正執法,以維社會安定。
另左營分局啟文派出所於前(12)日18時50分許巡邏時發現一台黑色自小客於左營區果峰街、中華一路違停在路旁,為顧及用路人安全,遂上前欲取締其違停行為,孰知竟意外查獲是一名毒品通緝犯。
經調查該名駕駛為一名44歲的童姓男子,於111年2月10日因毒品案遭高雄地檢署通緝;男子稱來左營區果峰街、中華一路是因為要來載朋友,貪圖方便在路邊停車等朋友上車,自己平時都在外地做裝潢工作,位於前鎮區的戶籍地已經租給別人,可能房客忘記通知他有重要信件,經警方上前盤查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直呼冤枉,全案警方依法解送至高雄地檢署歸案。
警方呼籲民眾如有司法案件收到傳票時,務並依指定庭期出庭,或「檢附具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先行向地檢署或法院請假,如有疑義得以電話聯繫承辦股;若要變更或指定送達地址,應即時向地檢署或法院陳報、以免遭到通緝而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