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

財產權?文化權?推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 共識座談會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 共識座談會。(圖/原文發中心)

【記者范家豪/瑪家報導】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下稱文發中心)於昨日(11月7日)在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下稱文化園區)辦理「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共識座談會」。座談會特別邀請東吳大學法律學院暨法律學系章忠信助理教授專題演講,並藉由實務問題研討及綜合座談分享,共同探討族人在授權上所遇疑慮。

▲座談會特別邀請東吳大學法律學院暨法律學系章忠信助理教授專題演講。(圖/原文發中心)

本次活動共有來自鄒族特富野社部落傳統領袖暨傳智召集人汪義福、達邦社傳統領袖汪俊松、特富野社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明利、高德生等耆老、嘉義縣縣議員武清山、嘉義縣阿里山鄉鄉公所秘書高瑞芳; 阿美族大馬蘭傳智代表人羅福慶、蔣進興、陽瑞慶等諸位耆老及杵音文化藝術團團長高淑娟及青年會等;卡那卡那富族傳智代表人孔賢傑、拉阿魯哇族興中國小校長郭基頂等共近百位族人出席。

▲校長郭基鼎首先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與原智條例的差異與關聯問題。(圖/原文發中心)

章教授專題講座上闡述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下稱原智條例)的原意不在經濟利益而在文化尊重,實務上是牽涉龐大、困難的議題。章教授透過幾個提問「是純粹的財產權嗎? 代代相傳的群體表達,如何轉化、決定是個人享有還是群體享有?現代法律包括文化資產保護法、智慧財產權、商標權等等如何看待被原智條例保護的智慧」等等引導聽眾思考更深層複雜的問題。

▲開場前原民傳統舞蹈表演。(圖/原文發中心)

章教授透過一件件國內外案例精彩地分享實務經驗與理念,最後提到我們應該支持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涵蓋在現代法律制度保護下。未來要用更高的層次,透過實踐、理解與思考讓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如何更貼近族群文化表達,共同建構法律體系。

▲章教授透過一件件國內外案例精彩地分享實務經驗與理念。(圖/原文發中心)

交流座談會上,校長郭基鼎首先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與原智條例的差異與關聯問題;大馬蘭青年會提到青年回鄉為文化發聲、運用部落傳統智慧進行創作或為部落行銷面臨與原智條例的衝突;卡那卡那富族媳婦為推廣在文化繪本創作的適用;大馬蘭傳智基金會召集人羅福慶則表示阿美族的服裝有許多外界工作室在販售,以及在市場販賣自部落祭儀採集的歌謠等現況;鄒族特富野社傳智委員會高德生長老提問,如果真的被侵權的時候該怎麼辦?此外,本中心同仁也提出許多實務洽簽授權的實務問題,充分地開放提問讓大家聽到彼此面臨的狀況進行意見交流。孔賢傑主秘藉此交流座談希望未來召開原漢之間的各界包括產業界、文化界的人士進行座談會。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共識座談會副主委代表園區致贈禮物。(圖/原文發中心)

文發中心主任曾智勇最後感性表示,謝謝各位家人遠從各地來參與今天講座也來看看我們,這裡(文化園區)是大家的平台,讓我們繼續讓大家看到原住民族各族文化的深刻內涵與美麗。

本場次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共識座談會暨樂舞、傳統建築文化交流活動共計2天,將於今日(11月8日)上午分別於傳統建築區及歌舞館進行建築工法交流與樂舞展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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