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屏東縣空氣品質不良應變超前佈署  環保局強力要求上風處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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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近日環保署公布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屏東縣環保局將依此應變辦法,強化本縣跨局處及跨縣市應變合作,配合空品不良季節禁止作為之管制,藉此提前進行相關應變作業以降低空品不良季節(每年10月至隔年3月)之空污惡化之情形。

過去屏東縣政府針對空品不良之應變作業於法規修法前即已採取更嚴格的管制標準,包括依據空品預報值要求縣境內前三十大固定污染源於預警中級時降載減排2%。此外,於空品不良時無論是否為假日均立即派員進行各項污染源查核,也確認各工廠符合應變計畫規範。

今年環保局將重新再盤點縣內固定污染源,並要求各廠於各製程及各項污染防制措施再提升,針對指定污染源於預警中級時也將配合降載減排10%;廢木材作為燃料鍋爐之作為也將依規定列入空品不良時之禁止作為,持續強化假日各項污染源稽查作業。

環保局表示,從2月開始到現在,無論平日或假日,環保局針對工廠及砂石場進行查核是否依據許可規範進行操作,並查獲33件砂石車違規;針對柴油車攔檢52輛,13輛不合格;另針對露天燃燒稽查也查獲27件違規事件,環保局均依法進行告發處分。

另外,針對現行法規未規範臭氧八小時事件日,環保局已於去(110)年8月13日與高雄市環保局協商取得共識,自去年9月起共同啟動高屏空品區臭氧事件日跨縣市合作機制,兩縣市也依據預報臭氧八小時AQI>100或當日屏東及潮州測站臭氧小時值>100ppb時,兩縣市同步通報轄內污染源配合進行降載減排,並同步加強污染源稽查作業,目前統計110年9月至111年2月本縣臭氧事件日也較去年同期減少24站日。

環保局除了依據環保署今年3月3日公告修正之辦法,提升本縣區域防制措施,當預報隔日達預警中級時,本縣及上風處(高雄市)之指定固定污染源必須降載減排10%,共同為高屏空污總量管制區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