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鄉殯葬管理所火化場員工涉嫌貪瀆案件 屏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 人獲准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日前獲悉任職某鄉殯葬管理所火化場之員工許 OO 及吳 OO 辦理鄉內殯葬管理所火化場安排遺體火化事宜,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經檢察長指派檢察官盧惠珍成立專案小組,並發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下稱南調組)調查,經調查蒐證後,承辦檢察官於昨(14)日指揮南調組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下稱屏東地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許 OO 及吳 OO 等人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共 8 處,並查扣相關證物,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 11 人次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盧慧珍、葉幸真、黃薇潔、林冠瑢及南調組駐署檢察官蔡杰承、黃昭翰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被告許 OO 及吳 OO 渠 2 人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重大,且所犯為 5 年以上之重罪,另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15)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嗣於當日中午經裁准。
另認被告王 OO、謝 OO、陳 OO、盧 OO 及古 OO 等人,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第 2 項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嫌重大,經檢察官分別諭知被告王 OO 及謝 OO 均以新台幣(下同)5 萬元,被告陳 OO、盧 OO 及古 OO 則各以 3 萬元具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