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警宣導酒後代駕 從源頭防制酒駕發生
▼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累計期限延長至10年…等。(圖/恆春分局)
【記者何勁陞/ 恆春報導】 酒駕事件造成社會民眾生命安全極大威脅,立法院於今年三讀通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於本月三十一日起開始實施,包含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累計期限延長至10年…等,從提升法律之嚴厲性以降低行為人犯罪之傾向。
恆警為降低酒駕事故發生,由各分駐(派出)所至轄區易飲酒場所加強宣導「酒後代駕」觀念,提供計程車代駕服務車行名冊,供民眾可以迅速乘坐計程車,避免無代駕而付出慘痛的代價;亦告知店家若發現駕駛有飲酒情勢欲駕車時,得從「代客駕車」、「代客叫車」、「提醒駕駛人指定他人駕駛」三方面著手;若告知顧客仍執意要駕車,應迅速通報警察機關,從根本源頭防制酒駕發生。
恆春分局善用「第三方警政」策略來防制酒駕事件的發生,與轄內業者共同合作防制酒駕,並請餐飲業者提醒有飲酒之顧客勿酒後駕車。恆春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表示,本分局對酒駕行為絕不寬容,呼籲民眾酒後切勿駕車,勿抱持僥倖心態,也要求業者亦應善盡防制酒駕之責任,共同維護社會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