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欽要求員警同仁持續強化「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教育訓練
【台灣電報記者 彭可 台北報導】
警政署長陳家欽年前提出3項策進作為,內容包括:
第一,要求各警察機關遭遇群眾侵入駐地且實施暴力時,應立即通報,迅速調派警力支援,強勢壓制不法,移送法辦,絕不容許暴力挑戰公權力。
第二,警政署會持續要求員警於發動臨檢時,應恪遵比例原則,依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執行,注意執勤態度與技巧,並全程開啓微型攝影機蒐證,保全證據,還原真相。
第三、強化教育訓練,以新修正法令、提升員警執法素質為導向,逐年編撰「警察實務」常訓學科及E化教材施教;邀請具司法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士,就員警執法應注意之相關法令及現場對應細節,安排案例討論互動式課程。
另外,警政署也會將「溝通技巧訓練」課程納入常訓學科講習,提升員警執勤過程與民眾溝通之能力;並加強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生「人權及法治」養成教育,增加「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課程,從基礎紮根,強化員警執法觀念。
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有關員警處理案件時之溝通技巧能力培養部分,內政部於108年11月29日召開內政部警察教育訓練課程諮詢會決議,請警大、警專將溝通能力與技巧納入課程。 警專校長鍾國文更要求警專開設「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課程,協助遴薦外勤實務經驗豐富同仁,擔任本項課程師資。
為精進警察教育精進改革作為及契合學生所需,爰邀集警專、警大等教育機關及本署遴薦之授課師資團人員,就精進相關教學事項凝聚共識,以提升課程規劃品質。 警專校長鍾國文表示,由於警察工作屬性的關係,與警察有關的衝突事件,不但頻率高,衝突樣態更是五花八門,警察的反應能力、應變能力和執行能力,天天都受到社會的「檢驗」。
在這個「資訊社會」、「網路監督」 的時代,民眾只需要一張照片、一段文字甚至影片,即可透過社群快速擴散,稍一不慎,容易造成負面效應,警察需要培養「回應力」,才能搞清楚在面對案件的當下應該說什麼,不應該說什麼,怎麼說,如何說。
警專在推動「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課程,邀請了各縣市在實務上處理衝突事件具有專才之同仁,向同學講述在交通違規、家庭糾紛、民眾濫訴或是聚眾鬥毆等案件發生時,應如何化解衝突,避免因為錯誤的處理方式影響警察形象;在民眾向警察求助、處理兩造衝突等等情境,透過話術、肢體語言可更有效解決問題,並讓民眾感受到警察的專業。
鍾國文特別表示,感謝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連江縣政府警察局的同仁在公務繁忙之餘仍蒞警專執教,協助我們推動「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課程;接下來針對同學在外勤所需要的能力,我們會陸續檢討並推動新的教學內容與方法,我相信唯有持續作滾動式的修正,對同學未來職涯才有助益,也期待同學們能在本學期這一系列的課程中,收穫滿滿,滿載而歸。
素有「警界孔子」之稱的前警大教授、現任華夏科技大學副校長高哲翰指出,「警察溝通戰略」國外有所謂「柔話術」、「話術」或「口頭命令」等類用「口語戰術」的用語,主要是實務上處理各類案件,在尚末出現暴力或肢體抗拒階段前,所有一切有助於案件圓滿處理的口語或溝通技巧、方法或手段,是一種警察專業的口語(話術)戰略,實務上更是定紛止爭的最有效戰術。
警政署長陳家欽特別表示,我們亟待具有「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豐富實戰經驗授課師資團人員,將您曾經或現職專業場域中「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的各類案件處理的經驗與心得,無論是成功處理的關鍵技巧或失敗經驗的反饋,我們將協助歸類綜整成具系統與脈絡的資料,並將由各位直接應用在警專與員警的教學實務中。 所有創新與興革,都是篳路藍縷、開疆闢地的艱困歷程,但因為有豐富實戰經驗授課師資團人員的參與,讓原本期待改革的熱忱,更添信心與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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