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因應產業用地需求,桃市府強化產業園區開發審議時效,提升土地資源使用及城市競爭力

【記者:陳玉龍 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111年1月(19)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地政局「本市產業園區開發許可審議作業」專案報告後表示,桃園市工廠登記1萬2千家、公司登記6萬5千家,工業產值達2.9兆,是全國第一;根據國土計畫調查,10年來產業用地使用率已約9成,但預估未來10年內將因產業發展、企業擴大投資、台商回流等因素,至少仍有2,335公頃用地需求。鄭市長指出,面對產業用地需求,市府以良善管理程序,辦理產業園區開發許可審議作業,由各局處分工併行審查,在兼顧產業發展需求及公共價值基準下,該審則審,並強化作業時效,促進土地資源合理使用,為桃園未來產業成長及永續發展,打下城市競爭力的基礎。

鄭市長表示,30公頃以下「非都市土地申請設置產業園區」,由地方政府審議核定及公告,市府由經發局進行第一輪可行性規劃報告審查,第二輪由地政局作為作業單一窗口,由各機關併行審查,包括環保局負責環境影響評估、交通局進行交通影響評估、水務局針對水土保持及出流管制審查、農業局及文化局則分別針對是否影響農業生產、範圍內是否有文化資產進行審查。

鄭市長指出,桃園產業園區審議中的新開發案件共9件,為公私部門分工,其中八德大安科技園區、大園智慧科技園區、大溪科技園區、平鎮東龍科技園區及新屋頭洲科技園區等5件,由市府經發局申請開發;而宥辰八德工業區、大園潮音智慧科技園區、桃園智慧倉儲物流園區及桃園智慧產創園區等4件,由私人申請開發。另有審議中的可行性規劃報告案件共5件,包括大園區舊厝段140地號等43筆土地申設產業園區、邑展科技產業物流園區、觀音區世紀離岸風電產業園區、八德區東和八德產業園區、德嵄產業園區等開發案。

鄭市長提到,在2025年「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之前,桃園將於現行開發許可審議機制中落實相關精神,以利未來銜接「國土計畫法」。目前非都市土地農業區分為「一般農業區」與「特定農業區」,市府已對該兩種農業使用分區進行分區檢討,針對優良農地,基於糧食安全、生態保育、有助氣候調解等因素,將以「核心農業區」的精神嚴格限制開發,「一般農業區」採開發許可制,以供都市發展所需。

鄭市長強調,市府將嚴守土地分區使用精神,考量土地功能合理性、環境生態維護、及永續發展,落實分區使用,而非零碎分散開發。最後,則是針對土地其他相容因素進行實質審查,以兼顧產業發展需求及公共價值基準為原則,由各局處嚴加審查。

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進行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以符合上位國土計畫及區域計畫相關指導事項方式辦理,統計本市自開發許可制度執行至今,已核發產(工)業園區開發許可案件共23件,目前審議中新開發案件9件、可行性規劃報告辦理中5件,顯現桃園產業用地需求顯著提升。未來地政局將協調市府各相關局處落實權責分工,讓審議作業更臻完善、核發程序依預定期程完成,有秩序地引導全市非都市土地未來空間發展。

經發局長郭裕信表示,因應回台企業及擴大生產需求,經發局持續努力提出產業園區報編,也鼓勵業者自行申請。因30公頃以下開發案由市府進行審議核定,更有助於增加園區報編的速度及效率,10公頃以下開發案件,只要土地整合良好,預估可在1年內完成程序。經發局將持續加快腳步,配合地政局執行相關作業,增加工業用地供給,實質帶動企業及投資落腳桃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