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破獲屏東縣車城鄉某海洛因販毒集團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破獲屏東縣車城鄉某海洛因販毒集團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最大岸際走私毒品海洛因案部分偵結先行起訴林O富及陳O智2人。(圖/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記者范家豪/長治報導】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於民國106年底另案破獲屏東縣車城鄉某海洛因販毒集團後,因獲情資,經縝密蒐證掌握運輸走私毒品模式後,檢察官鍾佩宇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屏東查緝隊、南部分署、艦隊分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枋竂分局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湖內分局等單位共同偵辦,於107年11月19日凌晨2時5分許,在屏東縣車城鄉台26線(屏鵝公路)岸際(8.5公里處旁涵洞),逮捕林○富、少年尤○霆(91年出生),共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1240塊,而本案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總重合計約470公斤,是歷年來查獲最大宗岸際海洛因毒品走私案,亦是緝獲海洛因數量史上第二多之案件。

以數據分析,1公斤純質海洛因經以葡萄糖、麵粉等稀釋,可供10萬人次吸食,470公斤即可供4700萬人次施用,以臺灣約2300萬人,可供每人施用2次,而每人只要吸食3口就會上癮,換算全臺灣有3/1的人民會因吸食毒品而上癮,若此次未查獲本件海洛因毒品走私案,讓此1240塊海洛因磚毒品流入市面,想見將對國人身體健康及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緝獲2名嫌犯及查扣毒品後,仍指揮海巡人員及警方積極追緝幕後主嫌,全力向上溯源,陸續又緝獲其餘10名共犯到案,總計查獲被告12人(含2名少年)涉案,及查扣明智2號船筏(CTR-PT4258)及慶昌滿漁船(CT-6217號)2艘等犯罪工具後,本署在偵查期間,為落實法務部宣示加強偵查中查扣被告犯罪所得及實施扣押物變價拍賣程序俾利執行追討被告犯罪所得及完全剝奪犯罪資產等政策,以彰顯公平正義,並達到維護扣案物價值,兼具保障當事人與國庫權益之目的,已於108年3月14日實施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拍賣程序,將明智2號船筏(CTR-PT4258)以69萬元價格拍定售出,所得價金暫存於國庫,現偵結起訴之2名被告中,因被告陳O智偵查中自白上揭運輸毒品之犯行,若於審理中仍坦承犯行,建請法官依法予以減輕其刑;另因本案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約470公斤之數量甚鉅,故被告等所為對國家社會所產生之危害相當重大,其等熟悉海上作業,具有極大之逃亡可能性等情,建請法官繼續羈押,以避免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窒礙難行,並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最大岸際走私毒品海洛因案部分偵結先行起訴林O富及陳O智2人。(圖/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將持續全力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臺灣高等檢察署「安居緝毒專案」及高雄高分檢「區域聯防緝毒」策略展現警調憲海巡海關等展現執法機關查緝毒品之態度及堅定決心,賡續指揮海巡及警方持續查緝其他共犯及追查金流,全力向上溯源,阻絕毒品於境外,防杜毒品流竄市面,並斷絕吸毒者任何可能取得毒品之不法管道,俾建立無毒、幸福及安居樂業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