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9

跨年玩爆竹多釀災 屏東縣消防局籲安全施放

▼消防局呼籲民眾勿私自購買專業爆竹煙火、依規定安全施放。(圖/屏縣府消防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施放爆竹煙火所衍生意外事故並不少見,如106年某縣市一名男子獨自施放椰型煙火慶祝新年,疑點燃後未見煙火升空,急忙探頭察看,煙火突然擊發,造成炸死自己的悲劇。

▲消防局呼籲民眾勿私自購買專業爆竹煙火、依規定安全施放。(圖/屏縣府消防局)

消防局呼籲民眾勿私自購買專業爆竹煙火,此類煙火火藥量多、危險性高,施放人員需具有專業證照,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也須事先向消防局申請許可後才可以施放。另外,一般爆竹煙火民眾應選購有附加認可標示,於施放前務必詳讀產品使用說明,按照產品規範安全距離及方法施放,保障自身安全,「噼噼啪啪,噼噼啪啪」,隨著爆竹聲此起彼落,表示舊的一年已經過去了,新的一年即將到來,相傳過年鳴放爆竹,是為了驅逐吃人的年獸,保護村民的平安。雖然過年期間燃放鞭炮是傳統習俗,但為了環保和安全,建議民眾減少施放,如要燃放爆竹煙火須遵守下列施放安全原則:

一、施放前:

1.選購貼有合格認可標示的一般爆竹煙火,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產品。

2.慎選適當空曠地點,遠離人、車、建築物及易燃物品。

3.詳閱產品使用說明、警語、注意事項等資訊。

二、施放時:

1.依照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切勿串接堆疊施放爆竹煙火。

2.升空類及飛行類產品應穩固放置平坦處,避免傾倒。

3.勿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且勿同時大量燃放爆竹煙火。

▲消防局呼籲民眾勿私自購買專業爆竹煙火、依規定安全施放。(圖/屏縣府消防局)

依照爆竹煙火管制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未滿12歲兒童禁止施放「升空」例如小高空、空中美人、「飛行」例如沖天炮、笛聲炮、「摔炮」類爆竹煙火,也不可以販售予兒童,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依照屏東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夜間二十二時至翌日七時不得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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