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長照 健康再造
▼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圖/屏東縣政府)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衛生福利部於109年推動「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融合現行長期照顧服務逐步建構精神病人之長照服務。109年補助7縣市,今年(110年)屏東縣爭取獲得補助本計畫,以慢性精神病人為主要對象,結合預防及延緩失能、社會參與服務,並以融入現有長照服務為目標,提供社區精神個案完善服務。
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劃收案條件為:領有第1類或慢性精神病身障手冊(中度以上為優先)或50歲以上經醫師診斷有慢性精神疾病者(達6個月以上),屏東縣截至110年10月31日50歲以上精神障礙者約2,095人,符合收案人數為1,543人,分布以屏北居多,特於新園鄉設置『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服務中心』提供個案評估與管理及資源連結與轉介等,同時設置2處『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服務據點』包括:屏東市據點『筧橋心屋』及東港據點『健康心生活』,提供「共餐活動」、「延緩失能」、「健康促進」、「安全看視」、「家屬支持團體及照顧課程」等服務,讓精神合併長照需求個案可於社區接受完善的復健訓練。
衛生局施丞貴局長表示,本計劃透過結合精神醫療團隊及整合在地長照服務資源,提供可近性及便利性全方位的照顧服務,增進慢性精神個案於社區生活能力,提升個案及家屬的生活品質,以共同維護社區安全。